法治滕州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17日,滕州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先生来到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H318窗口,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经材料核对,发现陈先生未携带公司营业执照与身份证,在陈先生签署了许可告知承诺书后,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枣庄市政务服务平台查验了该公司的电子版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查验无误后,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即刻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背景情况】
滕州市拥有货运等营运车辆1.5万余部,货运业户3000余家,其中货运企业300余家,位居枣庄首位,全省领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窗口业务量大,覆盖面广。申请货运许可不仅需提供车辆证件,还需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件。高效率核验证件深刻影响运输业户切身利益,事关滕州市运输市场活力及健康发展。
【经验做法】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2022年5月,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发了《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发布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对接监管部门,探索“审批+监管”协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其中,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监管要求和承担的法律后果,申请人提交材料并承诺具备许可条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工作人员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即刻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窗口人员登录枣庄市政务服务平台,申请人选择“爱山东二维码识别”后由工作人员扫描申请人提供的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身份证明二维码识别并进行打印,经审核后确认申请人承诺材料真实有效。
【实施效果】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为运输业户减少申请材料3项,同时将许可前的勘验现场环节融入到事后监管中,发证前节省了现场核查时间,办理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提速到1个工作日,现在进一步缩短为立等可取,变“承诺件”为“即办件”。同时,审批与监管实现无缝对接,监管部门对违反承诺或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许可机关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并记入诚信档案。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减少了企业、群众的办事时间与往返次数,审批大提速激发了运输市场活力,满足运输市场旺季需求,获得广大运输业户的好评。
供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原标题:《【“减证便民”典型案例】助推道路运输经营审批大提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案例》